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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节能降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BG大游(集团)唯一官方网站BG大游(集团)唯一官方网站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BG大游(集团)唯一官方网站
关于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节能降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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